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交管部门在城区大东裕大道路段增设了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详见附表)。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交管部门将于2026年10月8日起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3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