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征求《克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意见公示

2026/09/22 4.6k 阅读 431 点赞

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第八条“对因村庄污水产生量极低或锐减,或其他原因(如已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治理)等,导致设施无必要运行的,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克山生态环境局起草《克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26年10月11日前反馈。

反馈邮箱:ksgbzmz@163.com

联系人:赵明柱

联系电话:13234393585


附件:《克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齐齐哈尔市克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