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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2026/09/20 3.1k 阅读 540 点赞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河源市西川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未按要求报送相关用工书面材料被行政处罚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仍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河人社监字〔2025〕第103号)。

  该催告书主要内容为:一、责令你单位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二、因逾期未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本金),共计肆万元整(¥40,000.00元)。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并将缴款凭证报送我局。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河人社监字〔2025〕第103号).pdf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1日



供稿人:欧巧科

校对责任人:刘增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