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02〕8号)等相关规定,酒泉市2026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于2026年9月20日经酒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将王静等2名同志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7-2686153
邮政编码:735000
附件:
酒泉市2026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酒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