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拍摄制作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两个主题宣传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2.近三年内,无违规或违反诚信行为。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可于9月18日18:00前向我局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索取《关于购买主题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刘伟昭 2892063,陈育红 2892122。
厦门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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