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确保我市政府规章与上位法律法规有效衔接,精准适配行政管理实际,我局对代市政府起草实施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广安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上位法依据已发生变化,我局拟报请废止,现就废止《广安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4日
二、反馈途径
电 话:0826-2360932
电子邮箱:1052708668@qq.com
信 函: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208号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邮编638000
三、有关说明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馈的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广安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说明.pdf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