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漠河市2026年拟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公告

2026/09/07 1.3w 阅读 296 点赞

省民宗委、省财政厅2021年11月12日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政策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非我省边境地区具有劳动能力到我省抵边村落户且长期居住的人口,省级财政给予每户1.5万元住房补助”。经反复审查核实,我市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符合资金发放标准共9户(9人)别为:

兴安镇二十五站村居民,户主姜艳红,2023年6月由绥化市青冈县迁入;兴安镇古城村居民,户主张东生,2023年4月由哈尔滨市双城区迁入;兴安镇大河西村居民,户主李井霞,2021年6月由吉林省敦化市迁入;兴安镇大河西村居民,户主刘洋,2023年3月由绥化市绥棱县迁入;兴安镇大河西村居民,户主吕红臣,2020年11月由哈尔滨市宾县迁入;兴安镇大河西村居民,户主李密,2020年11月由哈尔滨市宾县迁入;北极镇北红村居民,户主吴枫梅,2021年6月由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迁入;北极镇北红村居民,户主李文静,2021年2月由黑龙江省富锦市迁入;北极镇北红村居民,户主李鑫,2021年2月由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迁入。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漠河市拟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7日-2026年09月20日),如对以上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漠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457-2886938

漠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09月0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