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2026/09/07 1.7w 阅读 327 点赞

宁夏富康人和医药有限公司隆晟堂大药房等70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企业不再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依法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公告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7日。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在公告期内与我局联系,逾期未主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依法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联系电话:0955-8597635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卫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拟取消备案名单.pdf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