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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确定普惠托育补助标准克拉玛依确定普惠托育补助标准

2026/09/06 1.3w 阅读 369 点赞

9月1日起,《克拉玛依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和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确定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资金补助标准,全日托运营补助最高每人每月670元。

《细则》提到,补助面向经区级卫健部门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包含公办托育机构、民办普惠托育机构,以及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幼儿园开设的托育班。补助针对机构收托的3岁以下或已满3岁但未满足幼儿园入园年龄的幼儿,补助资金拨付至托育机构,由托育机构让利于广大育儿家庭。全日托运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补助资金由各区财政承担。补助按照婴幼儿当月实际入托出勤情况折算。托育机构可每季度规定时段提交补助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

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管好用好补助资金,《细则》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并将每年公示普惠机构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指导各区严格落实机构认定、补助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管等各项工作,持续扩大普惠托育供给,切实减轻家庭育儿支出,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安全、实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信息来源:克拉玛依零距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