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经我局研究,拟废止《关于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和回收企业进行备案的通知》(吴农发〔2021〕113号)、《关于印发<吴忠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农发〔2021〕112号)、《关于印发<吴忠市优质大青葡萄促销费活动方案>的通知》(吴农发〔2022〕69号)、《关于印发<吴忠市2021年休闲示范农庄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农发〔2021〕31号)、《关于印发<关于强化养殖污染监管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农发〔2021〕16号)、《关于印发<吴忠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农发〔2021〕14号)等6个规范性文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具体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WZSNYNCFGK@163.com
2.信函邮寄: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利通区裕民西街243号)
3.联系电话:0953-2135517
公告期自2026年9月2日至9月10日。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