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废202607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4)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55540号 |
尼玛曲珍、所亚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403111204GB00014F00060085 |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武阳村6、7社天府恒大文化旅游城一期9幢1单元30层1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