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眉山市商务局关于取消眉山鸿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经营者备案的公示

2026/08/24 6.8k 阅读 423 点赞

按照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调整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层级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商资流〔2026〕1号)要求,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会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区税务局于2026年5月20日对东坡区已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复核,其中眉山市鸿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不满足《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手续的条件”,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未启动整改。整改期限到期后,经东坡区相关部门再次核实,其涉及不满足为客户办理转让登记条件的问题未整改,现拟取消眉山鸿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经营者备案,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眉山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33090952。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一号投资促进大厦1105



                             眉山市商务局

                            2026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