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传根等家属:
因殷传根等16人,存在经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确认已死亡,应予以注销户口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本所已于2026年8月13日依职权予以注销,请按规定及时交回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不服本所该注销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联系地址:萧山区靖江街道伟神路285号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0571-82991561
靖江派出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