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6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252号)的要求,现就我市集中开展2026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6月22日至8月31日。
二、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类企业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二)书面审查内容。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25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9.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
10.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三)书面审查方式。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要求,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 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注册后自行申报,并下载相关资料。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之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
三、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各县区(园区)要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6〕395号),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并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确认书面审查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定为A、B、C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由市人社局统一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复核评定。市人社局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及时上传至书面审查系统。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查询评价结果,打印守法诚信等级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劳动用工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各县区(园区)须高度重视,多途径宣传发动,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参与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应查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县区(园区)要不断拓展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指导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范用工管理。
(二)严格书面审查,完善诚信档案。对未参与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交书面材料、隐瞒事实、提供伪证或隐匿、销毁证据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应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依法依规实施后续处理。
(三)依法分类监管,强化结果运用。各县区(园区)要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评为C级的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不宜作为拟表彰奖励对象进行推荐。
联系人:殷伟锞0561-3051209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