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我辖区户籍居民鲁佩康等3人(名单后附)已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应当注销其户口登记。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所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依职权予以注销,本公告期限为10日。
名 单
序号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1 | 鲁佩康 | 330106********1111 | 杨公堤**号**号楼**室 |
2 | 李志强 | 330125********1310 | 白乐桥**号 |
3 | 楼志华 | 330106********1111 | 白乐桥**号 |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灵隐派出所
2026年5月26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赵公堤18号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0571- 8797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