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08/07 1.6w 阅读 255 点赞

王三银、朱全秀因保管不善,将兵房字农九师第N2009070号私房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三银、朱全秀

2024年 08月0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