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洪毛明等3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4/09/24 9.7k 阅读 189 点赞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劳社部发〔20238号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第九师白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合下列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经过相关程序严格审核,对洪毛明等3人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现予以公示。

一、2024年第七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鉴定结论

备注

1

第九师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洪毛明

玖级伤残

2

新疆天麓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陈银轩

拾级伤残

3

第九师166团

杨继江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公示和受理时间

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三、受理部门

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九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受理电话:0901-3384154、0901-7682745

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92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