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兵团继续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经审核,师市第一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230家,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共计103.3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5日至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请参保单位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xjbthrss.gov.cn)确认是否同意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同时核对单位银行账户信息。选择放弃享受的单位,年内仍可主动申请。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确认同意享受的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 系 人:张专
联系电话:0901-7636003
附件:2024年第九师白杨市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