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师市电价管理工作,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助力师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师市农业及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53号)文件要求,师市农业电价由0.4元/千瓦时调整至0.312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电价由0.4928元/千瓦时调整至0.455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电价由0.4898元/千瓦时调整至0.4521元/千瓦时,35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电价由0.4858元/千瓦时调整至0.3691元/千瓦时,110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用电价格为0.3538元/千瓦时,220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电价为0.3359元/千瓦时。
政策公告公示
九师白杨市农业及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5/02/26 1.7w 阅读 217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