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层级的通知》(苏建规字﹝2024﹞2号),我局已依照既定程序对苏州中石油昆仑苏创燃气有限公司提交的燃气经营许可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对该公司相关设施、设备及场地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审查,我局决定核发苏州中石油昆仑苏创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该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苏202605000003G,法定代表人为姜长才,许可证有效期自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8年3月26日止,其经营类别为管道燃气<天然气>,经营区域为204国道、双浮公路,338省道和太仓市现有行政区划北侧边界所围成的区域。
特此通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