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降低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风险,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呼和浩特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4日在官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截至4月3日,共收到1条修改意见和建议,经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我局进一步研究,对原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进行了部分修改,将原第三条细化成第三条和第四条,新增了两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形成新的《呼和浩特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呼和浩特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2日。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电 话:0471-5181393,电子邮箱:hsgsbxk@163.com,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403室)
附件:
《呼和浩特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