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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赤峰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赤政办字〔2021〕13号文件失效的通知

2026/01/31 1.5w 阅读 167 点赞
索 引 号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09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赤政办发〔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2-1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09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赤政办发〔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2-10
公文时效 有效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赤峰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赤政办字〔2021〕13号文件失效的通知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2-24 09:51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2-24 09:51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推动肉牛生产高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8个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13号)》中的《赤峰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21〕13号)宣布失效。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上述两个文件停止执行。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