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大丰镇李华昌等125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的公示
大丰镇人民政府报来李华昌等125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材料,经审核,符合《关于印发<澄迈县关于大力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方案>的通知》(澄脱贫指〔2018〕33号)文件规定,拟同意拨付大丰镇李华昌等125名贫困人员外出务工奖补资金共计73700元。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2月7日至2月18日,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67610838。
附件:澄迈县大丰镇(125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励补贴花名册
澄迈县就业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