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区推行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
4月7日起,清远市区(清城区、清新区)正式推行一手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服务新模式。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即可同步完成网签备案和不动产预告登记,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并联办理、同步办结”,从源头防范“一房多卖”“先卖后抵”等交易风险。
此次推行的服务模式聚焦清远市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各类一手商品房,涵盖住宅、商业、车位及工业物业等品类。新模式打破传统业务办理壁垒,将一手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预告登记两项业务进行整合,让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捷。
在具体办理流程中,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办理一手商品房合同网签时,需同步签署《清远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书(网签即预告简版)》,该申请书将作为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的必备材料,与网签合同一同上传至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依托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联动等机制,不动产登记部门与交易部门在网签备案完成的同时,即可同步启动预告登记办理流程,确保两项业务即时办结,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业务办理完成后,购房人可通过多种渠道便捷查询并获取相关结果。网签备案结果可登录“粤安居公示平台”、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或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安居清远”的“商品房合同查询”功能及“网签”板块查询;预告登记办理结果《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自然人购房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的“数字空间”查看下载,企业购房人则可通过“粤商通”APP的“数字空间”获取,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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