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宁政民〔2017〕165号)要求,由于原市场主体及执法人员的变动,我局对“双随机”抽查名录库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更新后的《宁德市民政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一)(二)(三)》(附件1)和《宁德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1.宁德市民政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一)(二)(三)

  2.宁德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宁德市民政局

  2025年 6月23日

  抄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