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第2批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5/09/05 1.7w 阅读 467 点赞

根据《广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制管理办法》(广安人社规〔2025〕2号)文件要求,拟开展2025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第2批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备案程序

有意承接我市各项补贴性培训项目(含重点群体就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创业培训、求职能力实训、在校大学生技能培训等)且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注册地在广安市范围内的,2025年9月10日18时前向注册地县(市、区)、广安经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机构资质、设施设备、师资、安全条件等办学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2025年9月12日18时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综合评估。

注册地在广安市外的,2025年9月12日18时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申请机构进行综合评估,优选符合我市产业多元化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和职业(工种),避免培训同质化,并将符合备案条件的拟承训机构名单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安心就业”网站和小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复备案。

二、备案要求

有意承接我市各项补贴性培训项目且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按照《广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制管理办法》(广安人社规〔2025〕2号)文件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准确的备案资料,备案资料单位印章、签字等要素应齐全。

三、联系电话

市本级:0826-2665587

广安区:0826-2259291

前锋区:0826-2889950

华蓥市:0826-4821429

岳池县:0826-5236015

武胜县:0826-6251911

邻水县:0826-3268041

广安经开区:0826-2606829

附件1:关于印发《广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人社规〔2025〕2号).docx 

附件2:广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2025年)xlsx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