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护薪工作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318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监察处)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护薪工作站”建设工作的

实施方案


全市建立“护薪工作站”以来,在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吸附化解欠薪矛盾纠纷和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护薪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拓展完善基层欠薪维权网络体系,提升欠薪问题吸附化解质效,切实做好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欠薪的工作部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有关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欠薪治理方式,充分发挥“护薪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实现“小事不出班组、大事不出项目、欠薪隐患不出站点”的目标,构建“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政府部门服务监管、农民工参与”四方联动治欠体系。

二、工作目标

按照“企业为主、政企共建、全面覆盖、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护薪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做到设施齐备、人员到位、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工作有序、运转高效,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力争2025年9月底前,全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统一规范的“护薪工作站”。

三、工作职责

项目“护薪工作站”负责及时发现并纠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消除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预警信息,强化在建项目劳动用工管理,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受理并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

区县有关部门负责成立推进专班,具体推进“护薪工作站”建设工作,派出工作人员包联项目,指导项目建立“护薪工作站”、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依法依规妥处欠薪案件,建立有关台账,及时准确了解“护薪工作站”运行情况。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区县落实好“护薪工作站”要求,成立工作组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运行较好的护薪工作站、工作优异的维权员和包联人员以适当形式予以激励。

四、建设标准

(一)场所设置

1.“护薪工作站”应在工程建设项目部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也可设置在劳资专管员办公室,需配备电脑、打印机、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2.在“护薪工作站”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护薪工作站”标识牌。

3.“护薪工作站”办公场所内应张贴“护薪工作站工作职责”“护薪工作站相关成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2)。

4.工程建设项目应在办公区域外显著位置设置“护薪工作站告示牌”(见附件3)。

(二)人员配备

1.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分别安排一名以上专(兼)职维权员,在“护薪工作站”负责受理欠薪投诉,并确保至少一人常驻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兼任“护薪工作站”负责人,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有关成员。

3.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分别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包联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为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公益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督促制度落实流程

1.发现问题。护薪工作站相关人员可通过省监管平台内预警信息,以及日常农民工反映问题,及时发现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等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

2.联系整改。对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拨付有关问题,建设单位维权员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整改,对实名制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总包单位维权员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整改,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包联工作人员负责对上述问题整改进行督促。对工资保证金缴存不规范的,总包单位维权员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整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包联人员负责督促。

3.严格执法。对经督促仍不能整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二)维权流程

1.受理登记。农民工反映欠薪问题后,维权员应及时受理并填写《农民工欠薪投诉和办理台账》《农民工欠薪投诉和办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5),提交总包单位负责人办理。

2.协商解决。对农民工欠薪投诉要第一时间回应,根据工作需要,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研究处理意见,并与农民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投诉人或维权员可申请相关部门包联人员介入处理。

3.审核办结。经审核农民工欠薪投诉已经解决的,维权员要及时填写《农民工欠薪投诉和办理情况登记表》,并由投诉人签字确认。对达成支付协议的,维权员要持续盯办,确保协议履行到位;对协议到期仍未履行的,投诉人可申请相关部门包联人员介入处理。

4.归档留存。农民工欠薪投诉处理完毕后,由维权员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及时将《农民工欠薪投诉和办理情况登记表》等资料整理归档,做好电子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5.信息公示。维权员负责每月1日在“护薪工作站告示牌”张贴拖欠工资分包单位或班组有关信息和处置结果。

六、人员职责

(一)维权员职责

1.规范欠薪投诉处理。明确受理、转办、审核、反馈、归档、公示等基本工作程序,规范农民工欠薪投诉办理流程。

2.做好信息分析报送。每月汇总分析受理和处理的农民工欠薪投诉,做好电子填报工作,并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反馈受理情况、意见建议等。

3.配合开展监督检查。主动与相关部门包联人员加强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开展“护薪工作站”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汇总整理指导意见和建议,逐项改进工作,提高履职能力。

(二)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负责人职责

1.开展制度落实自查自纠。配合“三课”服务工作,结合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有关预警信息,及时进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主要检查工程款支付担保、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

2.协商解决欠薪矛盾纠纷。共同协商解决本项目农民工欠薪问题和矛盾纠纷,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坚决防范极端讨薪行为发生。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负面舆情,应及时向包联人员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稳控处置工作。

3.加强普法宣传和人员管理。配合“三课”服务工作,对本项目班组长和农民工等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强化合同履约意识,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坚决杜绝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等现象发生。

(三)相关部门包联人员职责

1.加强监督指导。结合“三课”服务工作和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有关数据信息,对包联项目“护薪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制度落实和欠薪问题隐患,并立即督促整改。

2.组织宣传培训。深入包联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守法用工、农民工依法维权。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开展欠薪投诉处理实务培训,提高其欠薪纠纷协调化解能力。

3.依法办理案件。对“护薪工作站”未能协调解决,向包联人员投诉或申请介入的,应及时受理、依法处置。对相关部门已经受理的欠薪投诉,可先交予相关项目“护薪工作站”协调处理,并持续跟进解决进展情况。

4.密切日常联络。适时召集“护薪工作站”相关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漏洞,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对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区县要将“护薪工作站”标准化建设,作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包联人员,认真高效组织实施。

(二)摸清底数、加快推进。目前个别“护薪工作站”存在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各区县要对现有“护薪工作站”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护薪工作站”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三)加强引导、全面规范。要积极引导和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加快建立和完善“护薪工作站”。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动态掌握“护薪工作站”建设和运行情况,规范建设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大宣传力度,培树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评估、动态管理。各区县至少每半年就“护薪工作站”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人员、设施、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要督促整改,并通报检查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联合有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适时开展实地检查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将作为相关考核重要参考依据,对运行较好的护薪工作站、工作优异的维权员和包联人员以适当形式予以激励。

(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密切沟通合作,把“护薪工作站”建设纳入培育“安薪项目”的重要内容,以欠薪问题隐患易发多发地区或曾发生过欠薪的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和责任监督,积极构建欠薪问题源头预防和快速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效能。

附件:1.护薪工作站工作职责

          2.护薪工作站相关人联系方式

          3.护薪工作站公示牌

      4.农民工欠薪投诉和办理台账

5.农民工欠薪投诉和办理情况登记表

6.维权流程


附件1

护薪工作站工作职责

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有关规定,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建立护薪工作站,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完善工资拖欠预防机制,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

2.推动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3.定期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消除预警信息

4.统筹协调处理本项目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

5.及时妥善处理本项目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并向本地人社部门和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6.及时处理人社部门和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其他与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附件2

护薪工作站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工程项目名称


所在单位及职务

维权中心职务

电话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


***

总包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建设单位xx

维权员


***

总包单位xx

维权员


***

**建设主管部门责任人

包联人


***

**劳动监察机构责任人

包联人







附件3

护薪工作站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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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农民工欠薪投诉和办理台账

序号

登记日期

投诉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反映诉求摘要

办理结果

备注
























































附件5

农民工欠薪投诉和办理情况登记表

投诉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联系电话


反映诉求


处理意见及结果:

经办人签字:

投诉人意见:

我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尚未解决),对处理结果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投诉人签字:

此表由护薪工作站存档


附件6

维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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