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哈尔滨市建筑垃圾尚无正规消纳场所,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截至督察进驻,全市仍未建成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或资源化利用场所,仅依靠临时或过渡性收纳点收集贮存建筑垃圾。
二、整改目标:完成标准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满足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要求。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规范运行。
2.按照“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增加建筑垃圾消纳功能或采取就近依托形式共享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满足区域建筑垃圾处置需求。
3.由市城发投集团承建的年处理30万吨的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已于2025年底建成。下一步,南岗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均可规范运送至该厂进行资源化处理,有效推动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标志着南岗区建筑垃圾处置方式从堆填向资源化利用转型升级。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已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并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二是提升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使用效率,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科学化分类,建立健全进出场台账制度,相关数据同步报送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三是积极对接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立规范化运送流程。
五、公示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七、受理电话:0451-53625573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13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岗区城市管理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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