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新增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昆政办〔2024〕51号,以下简称《新增事项》),为便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新增事项》有关内容,现就《新增事项》出台的基本情况作出如下解读:
一、起草《新增事项》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
昆明市地铁线网票价调整(含地铁票价动态调整机制)符合《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第四条“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规定,应纳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昆明市地铁线网票价调整(含地铁票价动态调整机制)事项新增为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新增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多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现有价格水平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建立企业可持续、政府可负担、乘客可接受的地铁票价体系,对昆明市地铁票价进行适度调整,并同步建立地铁票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昆明地铁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公布实施
《新增事项》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新增的决策事项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同时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