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秀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整改工作方案
2017年12月21日-12月22日,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进行预评价,根据反馈评价报告,我区在项目运行、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根据省电商办《关于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黔电商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电商办《关于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黔电商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贵州省西秀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报告)中的“存在问题”及“意见与建议”,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倒排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时限
(一)项目运行问题
未为农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贷款等金融服务;未提供市级邮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快递乡镇覆盖情况的材料,未整合县域物流资源,未提供县、乡镇、村三级物流解决方案;未开展网上培训,未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等问题;未建立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体系;未建设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及相应农产品溯源系统。
整改措施:1.在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开设金融服务窗口,为农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贷款等金融服务;2.整合我区现有物流资源,制定物流解决方案,协调市邮政管理局出具快递乡镇覆盖情况的证明材料;3.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开展网络公开培训。
责任单位:区电商办、区金融办、区农业局及各承办企业。
整改时限:2018年1月28日前。
(二)项目管理问题
网络公开未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与村点承办企业的相关协议未按综合示范要求提供交易信息;未提供根据县域农产品摸底情况制定合理的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措施文件;未提供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电商运营(培训)中心、农村电商产业园、物流配送等企业的收费标准及制定依据等证明材料;未对邮政、供销、万村千乡等传统商贸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
整改措施:1.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2.要求各村点承办企业提供相关交易信息;3.制定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措施文件;4.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电商运营(培训)中心、农村电商产业园、物流配送等企业的收费标准及制定依据等证明材料;5.提供邮政、供销、万村千乡等传统商贸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相关佐证资料。
责任单位:区电商办、区工贸局、区供销社、西秀区邮政分公司、阿里巴巴村淘事业部。
整改时限:2018年1月28日前。
(三)资金使用问题
中央财政资金未进行专账管理。中央财政资金拨付缺乏凭证;2017年6月30日拨付中央财政资金240,746元,其中销售补助40,746元,资金使用不规范;(2)2017年7月31日拨付农村淘宝APP安装数量补助费用132,655元,资金使用不规范;未提供地方财政扶持资金预算文件;资金拨付率为11.79%,资金拨付率偏低。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及资金审批程序,严格遵循项目资金申报、评审、监管、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规范专款专用;2.细化专项资金账目管理,分类管理中央财政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并按照具体项目进行分类核算;3.加快项目建设和验收并及时拨付资金。。
责任单位:区电商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各承办企业。
整改时限:2018年1月28日前。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18年1月10日开始至2018年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传达学习,统一思想(2018年1月10日-1月13日)
(一)抓好学习动员。强化调度,及时组织召开电子商务绩效评价整改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组《绩效评价报告》,认清问题实质,明确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高峻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电商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金融办等单位为成员的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全面督导推进整改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落实(2018年1月14日至1月29日)
(一)认真组织自查,找准问题。自查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三个方面的问题,突出重点,进行更深入、更细化的查找;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查找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理清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统筹部署好整改落实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评估,验收确认(2018年1月30日-2月,具体时间由省商务厅确定)
(一)做好整改结果自评工作。以《绩效评价报告》和《整改工作方案》为依据,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成效进行检查评估,对整改落实情况作自我评价。
(二)做好整改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工作。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自评结果,形成《西秀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于2018年1月30日前上报省商务厅。
(三)做好验收确认工作。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商务部、省商务厅,对我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秀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问题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问题整改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陈天一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高 峻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洪彬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鹏 区政府办主任
梁厚成 区政府副主任、区金融办主任
余登果 区电商办主任
雷 达 区财政局局长
吴汝华 区工贸局局长
张 颀 区农业局局长
周 勇 区供销社主任
曾 胜 区安监局局长
杨德燚 区住建局局长
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由余登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电子商务整改推进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成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发挥带头作用,落实整改方案。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凡整改方案中涉及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都要建立整改目标责任制,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将整改措施明确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对于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事项,牵头单位主动协调,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协调联动。
(二)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当前工作与整改任务的关系。通过把整改自查与总结全面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措施与2017年工作结合起来,把推进整改与实现2018年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一手抓当前工作,一手抓整改任务,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我区电商进农村发展中突出问题的过程,促进县域电商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督办检查,确保落实。集中整改工作启动后,要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确保整改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分层次分阶段进行;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要对各责任成员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办,并及时通报,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追究责任;整改工作结束前,要认真总结,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