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河池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知识产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5〕11号)文件精神,为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体系,规范我市知识产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快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河池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实施方案》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知识产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5〕11号)的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结合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政府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合理划分市、县(区)政府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明确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等7个方面市以下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责任;二是落实支出责任,提升使用效能;三是协同推进改革,增强改革合力。
(三)实施时间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结合上级改革部署和我市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解读人:蒙鲲,蒋成顺。
(三)联系方式:0778—2200790,0778—21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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