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征求《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意见的通知

2023/09/04 1.9w 阅读 204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夯实消费新场景,优化消费供给,推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人民路597号海关大楼316室(邮编:323000)。来信请注明“《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3796421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

联系人:吴文婕,联系电话:2168198。


附件: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商务局

2023年9月5日

关于征求《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关于《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wps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3/10/12/art_1229218399_513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