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24-00134 | 文号 | 丽市监公〔2024〕1号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终止丽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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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地方标准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我局对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了清理,决定终止 2022 年下达立项的《浙西南红色文化阵地评价规范》计划项目,现予公告。
《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立项的地方标准应在一年内完成。确有必要延期的,可于期限届满3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能完成的,予以终止。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1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