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160R/2024-38168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有关科技计划项目处置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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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我局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对市本级在研项目进行了检查,督促承担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改,其中对10个项目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现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处置意见通报如下:
一、终止项目实施并作验收不通过处理,记录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
二、对有财政拨款的科技项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对结余及不合理支出的财政资金予以收回。
三、请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对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视情处理。今后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的履约意识,确保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