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于2026年正式开展。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府〔2025〕36号)、《区政府关于成立吴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吴政发〔2026〕8号)和《关于组建苏州市吴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通知》(吴农普〔2026〕1号)精神,切实做好吴江开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决定组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二、目的
成立本领导小组旨在扎实做好吴江开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加强对吴江开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开发区农业产业情况,为开发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撑。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吴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云根担任组长;同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若峰,江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黄威,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沈国忠,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苏向东,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许国江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同里镇、江陵街道、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吴江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开发区自然资源所、开发区市监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第二部分,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设在吴江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许国江兼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指定相关科室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完成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