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

2025/10/15 1.6w 阅读 335 点赞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3〕26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苏医保函〔2025〕78号)文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了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有住院服务)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2025年评价版)》《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住院服务)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2025年评价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有住院服务)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2025年评价版)》《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住院服务)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2025年评价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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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