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企业申请取消资质异常标注的补充通知

2025/10/08 2.6k 阅读 334 点赞

各地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在企业办理取消资质异常标注过程中,为确保相关资料真实有效,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办理取消资质异常标注时,需上传企业保证书(模版见附件)。

二、异常资质对应的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除当前要求上传的要件外,还需上传人员手持身份证、相关证件及劳动合同的照片。

三、提供的有关照片等材料模糊不清或难以辨认的,审理人员可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合同原件。

相关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事项可咨询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XX公司关于申请取消资质异常标注的保证书.doc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