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特别关注特别关注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第28号)

2022/03/16 5.5k 阅读 496 点赞

  近期,国内疫情仍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民核酸检测高效、有序、顺利开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在第26号通告基础上对全市各相关行业实施分类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可以正常营业的场所:全市范围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商超、便利店、农贸市场、宾馆、加油站、药店、医疗机构,但须严格执行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错峰、限流等措施,避免不必要的面对面接触和人员聚集,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


  二、从即日起,全市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书店)、音乐厅等文博单位,体育馆、游泳馆、社区活动场所(含业主会馆)、室内景区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酒吧、咖啡馆、美容美发、体育彩票站等经营性场所,杂货店、五金店、家政、商品房销售、房产中介等生活服务性行业,一律暂时停业。


  三、从即日起,全市餐饮场所暂停堂食服务,提倡打包外带或网络订餐。


  四、从即日起,暂停全市全部(省际、市际、县际和县内)旅游包车。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公交车、地铁全面实施消毒、测温。驾驶员严格个人防护,及时对车内外进行消杀;乘客要按照规定扫码、戴口罩。


  五、从即日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执行“家—单位,两点一线”,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六、全市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取消非生产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压减员工。保持正常生产,员工须持有效证件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点对点”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后出入小区(村)、厂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作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特别关注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