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及市民政局2023年度检查通知,现将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一批)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淮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
邮 箱:hamzsgc@163.com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106号
附件:
附件1: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一批).xlsx
附件2: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一批).xlsx
淮安市民政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