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家庭经济收入发生刚性支出后人均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不发生“漏底”“穿底”返贫风险,我市在涟水县积极开展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践试点,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23万户。
“1”级审核确认。将月低保标准4倍以内的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对自付金额1.8万元以下的急难型困难群众“先行救助”。申请对象提供“一证一书一票”(居民身份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以及医疗、教育等支出票据)即可办理。
“2”项补充保障。全额资助支出型临时救助大重病患者参加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即“涟康保”),对经民政、医保等部门救助后,仍然困难的家庭,转介“涟康保”进行二次救助。设立800万元“防返贫”基金,对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低收入对象实施专项救助。目前已为535名支出型救助大重病患者落实“涟康保”政策,救助资金245.67万元;为113名支出型临时救助大重病患者进行“防返贫”项目救助,发放资金158.68万元。
“3”重发现渠道。一是网格救助发现。民情直报员和城乡网格员对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协助办理、跟踪帮扶”。截至目前,主动发现上报信息中有474人被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数据链接发现。民政强化与残联、医保、扶贫、教育、公安等部门数据对接,从“人找政策”转为“政策找人”。救助困难残疾人、大重病患者、困难妇女、戒毒康复生活困难人员等539人,为涟水县尿毒症患者减免医疗费用约1689.42万元。三是服务转介发现。在困难群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住房、医疗、就业、教育等专项社会救助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入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