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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2023/11/05 3.1k 阅读 278 点赞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55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75元,最低月补差金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40%;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后新标准的相应比例执行。新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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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