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苏州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开展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中心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中心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中心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明确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已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局面。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注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推动党建教育紧密结合。以“八五”普法为抓手,推动党内法规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双提升。一是主体分层精准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传达学习。围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开展理论学习12次,交流研讨7次,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业务分类靶向学。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读书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学习51次,开展专题研讨12次、专题党课10次,针对三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8人次。三是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初次申领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3人成功申领市级机关行政执法证。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做好法制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今年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关于对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利息补贴的通知》、《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等文件以及其它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决策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中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
2.落实涉企检查相关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活动。结合“综合查一次”活动,广泛运用线上数据比对检查,推进“非接触式检查”,避免上门扰企,推动涉企公积金执法规范化。同时,做好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在我中心外网公布“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标准”等。
3.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化、体系化建设。严格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纳入目录化管理。今年,我中心无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我中心各项政策的出台,遵循科学民主决策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做到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业务办理。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推进新开户单位社保公积金“双同步”工作。用好银行基本户和企业开办“一件事”开户数据,有效实施精准扩面。打通委托收款签约银行直连通道,实现单位缴存登记银行网点一站式办理。优化公积金个人部分免缴和单位缓缴业务流程,进一步督促企业合规缴存。
2.打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主动融入企业服务中心,落地实施企业迁移登记、个转企“一件事”,积极推进个人独资企业转有限责任公司“一件事”和员工录用“一件事”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达11项。优化单位网厅建设,新增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实现退缴业务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率达到100%。编制“全域通办”事项清单,29项缴存业务“一网通办、全域可办”,获省住建厅宣传推广。深化政银企合作,丰富拓展“公积金小微贷”特色金融产品服务,构建“平台运营+专场活动”惠企新模式。
(四)提升公积金信用信息水平
今年,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我中心与市信用中心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优化方案,并及时对报送的数据进行优化调整,推动相关指标达标达优。按照市信用中心的要求,积极配合报送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今年共报送各类公积金信息2038.6万条。在加强信用合规应用方面,进一步规范企业住房公积金合法缴存,全年为11290家企业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持续做好职工基础信息更正完善工作,保障缴存职工账户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防范公积金矛盾风险
1.强化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今年,我中心收到的投诉案件量共计18193件,立案执法案件388件,大部分投诉案件通过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较好的社会成效。各分中心借助当地两级调处中心的作用,运用“老娘舅”工作法,有效化解了大部分投诉案件。
2.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今年,我中心共有4件复议案件,已通过协调成功化解2件,仍有2件复议案件还在复议中。今年,我中心诉讼案件2件,目前未开庭,法院努力通过协调化解矛盾。今年,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8件。复议诉讼风险可控,开展投诉、执法工作合法合规。
(六)加强住房公积金普法宣教
市中心通过引力播、苏州日报、苏州发布公众号、新华日报、中国建设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开展新闻发布及公积金政策宣传62次,通过苏州公积金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3条。各分中心采用各种灵活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走进企业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会、走进机关或社区开展现场咨询、利用社交媒体和官方网站发布法律知识问答等,通过各种渠道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了公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市中心主要领导亲自走进电台直播间,通过“空中电波”向广大群众宣传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坚持在执法中向单位和职工释法,力争达到“执法一个案件,普法一批职工”的效果。全系统组织普法宣传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
二、2026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首要内容,作为我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推动专题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将党组、中心组学法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常态化。完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引向深入。
(二)持续推动公积金追溯补缴矛盾高效化解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动住房公积金追溯补缴投诉矛盾实质性化解。发挥两级矛盾调解中心的平台作用,用好该平台的资源,及时化解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完善各分中心与所在区域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借助各个平台力量化解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趋利性执法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继续推进我中心开展“非接触式检查”,广泛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动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制度化、规范化,及时维护职工权益。继续发挥稽查支队作用,推行执法协作区,坚持日常互动、区域联动、紧急调动机制,有效应对群访群诉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