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苏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7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即第五届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替补了管委会委员,听取了市公积金中心《苏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及《关于对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利息补贴的通知》相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苏州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苏州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的报告》。同时,书面审阅了《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审计报告》《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使用的审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苏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内设9个职能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在所辖四个县级市、五个区设置9个分中心和1个管理部。其中,政策法规处同时挂牌“稽查支队”,吴江分中心同时挂牌“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分中心”。从业人员257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105人,事业编制10人,公益性岗位73人,服务外包人员69人。
(三)苏州工业园区相关概况
1.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组织和推行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研究决定园区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事项和发展规划。
2.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园区中心)负责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的管理,负责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具体承办园区社会保险运行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5年,新开户单位50462家(其中园区中心5699家),净增单位7625家(其中园区中心10家);新开户人数78.65万人(其中园区中心11.88万人),净增人数8.03万人(其中园区中心0.46万人);实缴单位197126家(其中园区中心30359家),实缴人数471.39万人(其中园区中心68.46万人),缴存额883.20亿元(其中园区中心181.0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2%、1.73%、5.56%。2025年末,缴存总额7531.45亿元(其中园区中心1412.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8%;缴存余额2277.57亿元(其中园区中心448.27亿元),同比增长12.7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
2025年,231.1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园区中心40.06万名);提取额626.01亿元(其中园区中心124.18亿元),同比增长7.2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88%,比上年增加1.12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5253.88亿元(其中园区中心963.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5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7万笔539.4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64%、34.12%。其中,张家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万笔27.12亿元,常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9万笔29.13亿元,昆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2万笔88.69亿元,太仓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27.37亿元,吴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39.70亿元,吴中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48.41亿元,相城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万笔41.63亿元,姑苏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3万笔69.84亿元,虎丘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9万笔63.36亿元,园区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1万笔104.22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51.11亿元。其中,张家港分中心22.18亿元,常熟分中心19.53亿元,昆山分中心47.51亿元,太仓分中心15.84亿元,吴江分中心16.31亿元,吴中分中心17.35亿元,相城分中心10.1亿元,姑苏分中心32.11亿元,虎丘分中心25.16亿元,园区中心45.02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4.34万笔4035.7亿元,贷款余额2224.59亿元(其中园区中心412.9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21%、15.43%、12.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67%,比上年末减少0.5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3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5610笔533365.7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02669.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54770.6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586笔485992.63万元(其中园区中心1541笔、150503.64万元),当年贴息额5972.08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73483笔3216087.78万元(其中园区中心18945笔、1352383.71万元),累计贴息74165.0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项目贷款余额为0)
(四)购买国债
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4.11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50亿元,1年以上定期3.6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6.01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5年,业务收入616325.94万元,同比增长6.95%。其中,张家港分中心54565.83万元,常熟分中心56733.22万元,昆山分中心105729.83万元,太仓分中心36483.81万元,吴江分中心45240.87万元,吴中分中心44958.47万元,相城分中心27909.13万元,姑苏分中心72887.69万元,虎丘分中心56289.40万元,园区中心115527.69万元;存款利息18509.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97816.3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5年,业务支出370633.41万元,同比增长4.03%。其中,张家港分中心32107.66万元,常熟分中心35486.58万元,昆山分中心61753.71万元,太仓分中心20024.10万元,吴江分中心27096.89万元,吴中分中心26951.17万元,相城分中心23353.04万元,姑苏分中心41257.53万元,虎丘分中心31707.59万元,园区中心70895.15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312550.72万元,归集手续费16139.7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1661.47万元,其他20281.52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5年,增值收益245692.51万元,同比增长11.68%。其中,张家港分中心22458.17万元,常熟分中心21246.64万元,昆山分中心43976.12万元,太仓分中心16459.70万元,吴江分中心18143.99万元,吴中分中心18007.30万元,相城分中心4556.09万元,姑苏分中心31630.16万元,虎丘分中心24581.80万元,园区中心44632.54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3975.3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489.7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2227.43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489.7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8424.98万元,其中,张家港分中心18340.64万元,常熟分中心13732.31万元,昆山分中心28948.08万元,太仓分中心11087.03万元,吴江分中心1320.16万元,吴中分中心483.65万元,相城分中心483.63万元,姑苏分中心13156.55万元,虎丘分中心3687.62万元,园区中心57185.32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4266.6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62625.28万元。其中,张家港分中心117057.54万元,常熟分中心108310.52万元,昆山分中心180386.83万元,太仓分中心59062.12万元,吴江分中心48957.21万元,吴中分中心43788.33万元,相城分中心7306.66万元,姑苏分中心215019.16万元,虎丘分中心46276.54万元,园区中心236460.3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62,625.28万元。其中,张家港分中心117,057.54万元,常熟分中心108,310.52万元,昆山分中心180,386.83万元,太仓分中心59,062.12万元,吴江分中心48,957.21万元,吴中分中心43,788.33万元,相城分中心7,306.66万元,姑苏分中心215,019.16万元,虎丘分中心46,276.54万元,园区中心236,460.3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9399.32万元,同比下降3.881%。其中,人员经费6062.53万元,公用经费535.55万元,专项经费2801.24万元。
市本级(含市中心、姑苏分中心、虎丘分中心、吴中分中心、相城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085.3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488.28万元、301.95万元、2295.07万元;张家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57.0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11.05万元、46.88万元、99.13万元;常熟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40.9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14.49万元、47.37万元、79.08万元;昆山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58.5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58.45万元、48.58万元、151.54万元;太仓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41.7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27.80万元、38.48万元、75.44万元;吴江分中心(含盛泽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715.7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62.46万元、52.29万元、100.9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71.73万元,不良率0.0017%,其中,张家港分中心0%,常熟分中心0.0012%,昆山分中心0.0021%,太仓分中心0%,吴江分中心0.0011%,吴中分中心0.0059%,相城分中心0%,姑苏分中心0.0012%,虎丘分中心0.0050%,园区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4266.65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25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未计提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无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3.95%,非企业单位占9.71%,灵活就业人员占6.34%。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3.55%,非企业单位占2.66%,灵活就业人员占23.7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29%,租赁住房占9.98%,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8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出境定居占1.55%,其他占10.7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781.1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其中园区中心118.6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0.62%,比上年末增加0.52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38.7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5%),购买二手房占60.9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他占0.28%。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5.6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4.25%,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1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25.50%,30岁-40岁(含)占55.39%,40岁-50岁(含)占17.16%,50岁以上占1.9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0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97%。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为0)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3.94%,比上年增加5.4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5年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24.1万人,新增实缴18.7万人,年度归集金额16.4亿元。截至2025年末,全市累计62.4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同比增长62.85%,累计实缴45.4万人、同比增长70%,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4.1亿元、同比增长212.15%。六项指标均居全国试点城市首位。
2025年,中心持续深化灵活就业试点政策改革,7月1日印发《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苏房金规〔2025〕3号),对试点政策进行优化升级。创新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民自建、翻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积金惠农”普惠信贷,助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政实施以来,超3万户农民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创新推出单位职工可自主缴纳补充公积金,有效支持新入职、青年职工住有优居,截至12月底,已缴纳补充公积金超1.8万笔、金额11亿元。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租购并举深化落实,拓宽公积金直付房租覆盖面,新增合作项目49个、累计达57个。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62.51亿元;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2.65万笔,28.39亿元;用于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提取52笔,324.07万元;保障性住房贷款79笔,7535万元;保障性住房购房提取127笔,986.74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3851笔,52.03亿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2025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38900元;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即4952元。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经公积金中心核准后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2)确定方法。最高限额: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限额: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3)缴存比例。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缴存单位每年可以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扩大患重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含配偶)患重大疾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之和。重大疾病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
(2)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选择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前十二个月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一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一年物业费用。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可核减相应贷款次数。
(2)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3)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养育未成年二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养育未成年三孩的缴存人家庭,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4)加大青年人才贷款支持力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青年人才(35周岁以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50%,最高可达225万元。
(5)实施困难家庭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对属于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或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市具有公积金贷款且申请时未处于逾期状态,可按照上一自然年度已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含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息,不含罚息)的50%申请补贴。
(6)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惠企平台做优做强。落地实施企业迁移登记、个转企“一件事”,实现11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新增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推动退缴业务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率达100%。编制“全域通办”事项清单,29项缴存业务“一网通办、全域可办”,获省住建厅宣传推广。拓展“公积金小微贷”特色金融产品服务,构建“平台运营+专场活动”惠企新模式,23家合作银行累计向缴存企业发放贷款3.67万笔、262亿元,向缴存人提供“个人消费贷”授信370万笔、4313亿元,在全国业内领先。
2.诚意服务暖心便民。健全完善公积金诚意服务体系,在全市建成493家公积金诚意服务站,开展政策宣传、上门服务、线上直播等各类活动400余场。聚焦缴存单位全生命周期和缴存人高频服务需求,在行业内首发“公积金政策明白卡”,推动60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通过帮办代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等举措切实增强跨域服务效能,累计办件超1.8万件。编制江苏省级“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以赛赋能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斩获集体及个人双项一等奖。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布局业务智办新赛道。在全国率先将灵活就业提取和退休提取功能接入住建部公共服务平台,相关做法在住建部灵活就业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推出“苏州公积金”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上线75项个人业务,月访问量突破3300万次,累计办理业务超22万笔。与支付宝合作开发“苏州公积金智能助手”,打造公积金领域首个MCP多模智能体技术规范,作为全国公积金行业唯一案例入选全国《政务智能体发展研究报告(2025年)》。
2.打造标准引领新标杆。持续深化数字人民币在公积金领域的应用,在202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分享。将数币结算从扫码缴款扩容至各类业务默认首选,推动结算模式从“能用”向“常用”转变,累计交易量突破1444亿元,稳居全国业内首位。主编全国首个行业团体标准《住房公积金业务场景下数字人民币应用管理规程》,推动部门制度文件升级为全国通用团体标准,为行业数字化发展注入创新动能。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集体荣誉
(1)市中心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苏州公积金智能助手”作为住房公积金行业唯一案例入选中国信通院和北大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政务智能体发展研究报告(2025)》;
(3)市中心荣获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劳动和技能竞赛集体一等奖;
(4)市中心团总支获评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总支;
(5)市中心工会在江苏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工会综合素质挑战赛中荣获一等奖;
(6)市中心获评苏州市“2025年度数字人民币标准工作突出单位”;
(7)市中心获评“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成效突出单位”;
(8)常熟分中心荣获住建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9)常熟、吴中分中心在江苏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工会工作理论研究会论文评选中获评二等奖。
2.个人荣誉
(1)组织人事处吴英同志荣获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劳动和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
(2)缴存管理处蔡昊延同志获评“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突出个人”;
(3)政策法规处陈旦同志在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技能比武竞赛中荣获优胜奖;
(4)信息管理处李刚同志被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评为2025年度苏州市征信工作先进个人;
(5)常熟分中心殷宇同志被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表彰为2024年度法治苏州建设成绩“突出个人”;
(6)昆山分中心陆润良、姑苏分中心贾璇、相城分中心王子超在江苏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工会工作理论研究会论文评选中荣获一等奖;张家港分中心刘晨、丁丽莉、缪怡佳,太仓分中心顾芸,吴江分中心李旭峰,虎丘分中心赵云卿荣获二等奖。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8件。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规行为。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