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医保局积极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多措并举,周密部署,截至目前,全市谈判药品待遇26.38万人次,发生药品总费用1.5亿元,医保基金支付9213.14万。
一、打好政策“组合拳”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从责任主体、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督促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实现参保人就医用药在医疗机构一站式解决,确保医生有药可开、患者有药可用。
二、打好绩效“公开拳”
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并与年度评价考核挂钩。以处方流转为核心,以“定机构、定医师、可追溯”为抓手,规范用药行为。同时,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对实行单独支付的谈判药品,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范围。推进医保谈判药品“进了医保、进得了医院”。
三、打好保障“综合拳”
积极落实国谈药品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国谈药品“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根据省医保局确定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通过选择定点药店、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实施联网结算、规范管理使用谈判药等多项措施,实现国谈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落地,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使用国谈药时,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将更多救急救命好药纳入医保”是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深入推动的惠民利民重大决策,确保国家谈判药品落地,事关广大参保患者切身利益和人民的健康福祉。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持续加强国谈药落地使用情况监测,不断强化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理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