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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积极落实三胎配套生育保险政策

2021/10/26 4.9k 阅读 149 点赞

一是确保生育三孩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我市符合政策生育三胎的参保职工,均可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优化经办流程,将生育产检卡、分娩卡发放等医保经办业务前移至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女职工提供更便捷的医保服务。

二是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水平。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范畴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参照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政策执行。

三是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完善参保缴费办法,按规定落实好财政补助,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1.8万新生儿及时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新生儿医保权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