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次排查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160号)要求,高新区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区内有农村黑臭水体,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
监督电话:024-45858071
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次排查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160号)要求,高新区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区内有农村黑臭水体,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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