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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08/04 7.4k 阅读 192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8月5日我局受理了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9日(10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8月19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本溪高新区管委会院内)。联系电话:4585807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建项目

辽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询方式:

  查询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O8DcqLtlqBbP2Ift5mEQg        提取码:31d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