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结合城市“双创双修”及市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精心组织,积极谋划,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同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碧水保卫攻坚战等三大标志性战役,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年均值达Ⅲ类水以上,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率96.9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19〕32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现将全市2019年度县(市、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市4个县(市、区)得分均在90分以上,考核等次均为优秀。
二、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成绩位列第1名的为乐平市,第2名为浮梁县,昌江区和珠山区并列第3名。
希望考核成绩名列前茅的县(市、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各县(市、区)、各河长制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务实、高效、管用,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推动河湖面貌持续好转,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我市高质量打造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2020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