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小学 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的要求,小学1-2年级需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请各地各单位提前做好课程实施的相关准备,从2018年秋季开始,按照要求开设课程。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各地各校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