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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的通知

2018/06/05 1.3w 阅读 289 点赞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小学 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的要求,小学1-2年级需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请各地各单位提前做好课程实施的相关准备,从2018年秋季开始,按照要求开设课程。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各地各校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