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有关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第三批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8〕21号)要求,我市将启动第三批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标准
《无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附件1)。
二、创建要求
1.各地各校要以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和成效,促进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推荐一批工作突出且达到标准的学校参加市级特色学校评审。各地上报参评学校应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命名第三批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申报时间
请各地各校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第三批无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
联系人:李中惠 联系电话:81827681
邮箱:wuxideyuchu@163.com。
附件:1.无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
2.第三批无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汇总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